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鲁责办发[2004]1号文件要求,我校党委进行了200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
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二)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量化分解、明确职责及落实情况。(三)组织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情况。(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干部任用中,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政策的情况。(五)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情况。
校党委书记李现成同志在校党委常委会上强调,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借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构建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找准重点,严把“五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